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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2/17 10:39:38
来源:内蒙古日报

​内蒙古多维发力增进民生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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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完成‘十四五’规划 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增进民生福祉 提升共建共治共享水平”专场,邀请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医保局、民政厅相关负责同志,就“十四五”期间,内蒙古稳就业、促就业,强化医保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保障,提升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能力,开展困境儿童福利保障等相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十四五”以来,内蒙古人社部门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开展就业促进行动,就业结构持续优化,就业质量稳步提升,全区城镇新增就业达105.7万人。

  深化就业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就业优先导向不断强化。修订《自治区就业促进条例》,出台《关于深化就业领域综合改革的意见》等。制定各部门促进就业责任清单,建立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和行业主管部门岗位归集发布机制。

  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真金白银助企纾困。深入实施就业扩容提质工程,不断完善就业补贴、稳岗返还、技能提升、创业扶持、扩岗补助等全链条举措,累计支出就业补助资金138.4亿元,为企业减负211.2亿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2.15亿元和金融助企稳岗扩岗专项贷款25.9亿元。

  分类施策精准帮扶,重点群体就业稳中向好。连续三年在全国率先开展下一年度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工作,累计释放政策性岗位25.9万个。培塑51个自治区劳务品牌,农牧民工转移就业年均保持在240万人以上。累计帮助失业人员再就业49.2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1.8万人。

  精准赋能技能培训,结构性就业矛盾有效缓解。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模式,累计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37.4万人次。

  推动服务下沉基层,群众办事更加便捷可及。建成“家门口”就业服务站1052个、零工市场和零工驿站168家。累计开展各类招聘活动1.2万场。

  “十四五”以来,内蒙古人社部门深入实施社会保障改革提质工程,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建设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意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实现盟市级管理,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实现自治区级统收统支,企业(职业)年金快速发展,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实施;连续5年开展参保扩面专项行动,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779.5万人、383.7万人和342.1万人……

  医保承载着“解除全体人民的疾病医疗后顾之忧”的重任。

  “十四五”期间,内蒙古医保部门持续强化医保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的保障功能,着力减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全区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从2020年的550元提高到2025年的700元。

  坚持保障“病的”。进一步巩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和70%左右,累计6.56亿人次享受医保报销。

  坚持呵护“小的”。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即可参保。辅助生殖、无创基因检测等技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7个统筹区实现政策范围内住院分娩费用全额报销。

  坚持照顾“老的”。呼和浩特市、乌海市、满洲里市率先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参保覆盖302.25万人,累计享受待遇2.53万人,累计支付费用4.82亿元。

  坚持打击“假的”。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欺诈骗保行为,医保基金安全网不断织密扎牢,基金运行持续稳健。

  坚持帮扶“弱的”。各项医保帮扶政策累计惠及农村低收入人口1776.79万人次,累计资助参保827.76万人,减轻费用负担超205亿元。

  内蒙古医保部门在着力减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的同时,也更加注重发挥医保在“三医”协同的基础性和引导性作用,让改革成果更好惠及群众健康。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从传统的按项目付费转变为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覆盖所有统筹地区和医疗机构。基金支付从“后付制”到“预付制”、结算从“按月结”到“即时结”。

  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区共调整955个项目价格。在全国率先落地执行中医针法等31批立项指南,规范后的项目价格更好计价、更好执行、更好评价。

  常态化制度化开展集中带量采购,累计集采药品1073种,医用耗材77类,平均降幅60%以上,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237亿元。累计为1958家配送企业结算药品耗材款137.9亿元,平均回款天数缩短至22天。

  建立国家谈判药品门诊特殊用药和“双通道”保障机制,我区门诊特殊用药达154种。将符合条件的486个中药(蒙药)饮片、434个中药配方颗粒及1397个中药(蒙药)医疗机构制剂纳入医保。

  “十四五”期间,内蒙古医保部门建设了全区统一、高效、兼容、便捷、安全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实现与全国医保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推动医保服务持续补短板、提质效。

  服务“更可及”。在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设置基层医保服务站点9000余个。实行“综合柜员制”,实现“一窗受理、一站服务、一次办结”。

  办事“更便捷”。参保登记等高频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累计服务跨省异地就医群众超2800万人次,减少垫付超360亿元,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率稳定在90%以上。

  经办“更高效”。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即申即享、就医费用报销集成联办、区内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即申即转”。

  就医“更安心”。通过药品追溯码构建起从药厂生产、流通到患者使用的全链条追溯体系,医保服务更智能、基金使用更安全。

  “十四五”以来,内蒙古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与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深度融合,推动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的幸福图景更加清晰和生动。

  老龄工作迈出新步伐。新的老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自治区与北京、上海等9省份签订了旅居养老合作框架协议,与陕西、四川等11省份开展银发经济产业园合作共建。成功创建了81个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还有49个社区正在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老有所养的保障网兜得更牢。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统筹衔接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形成,让更多老年人乐享“家门口的幸福生活”。截至“十四五”末,全区建成城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651个、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19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98.2%,有效构建起城市“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实现全覆盖,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了100%。农村牧区建成苏木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659所,村级养老服务站(含幸福院)6404个,养老服务“大篷车”累计服务农村牧区老年人5万余人次。

  为老服务资源更加优质均衡。高标准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建设家庭养老床位1.24万张,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7.97万户,各类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日均服务老年人4.7万人次,2231个老年助餐点让更多老年人在家门口吃上热乎饭。养老机构运营机制改革稳步推进,医养康养结合更加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全区养老机构达到了619所,床位7.8万张,护理型床位占比从2020年的48%提升至目前的71.2%。

  为老关爱措施更加贴心暖心。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机制日益完善,“十四五”以来累计探访近165万人次,实施针对性救助超25万人次。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实现全覆盖,高龄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等各类津补贴让109.3万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更有保障。

  “兜底有保障、普惠可持续、高端有选择”的养老服务格局正在加快构建,老有所养、幸福颐养更加可感可及。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困境儿童福利保障一直受到社会关注。“十四五”期间,内蒙古坚持儿童优先和最有利于儿童原则,按照保障基本、优化服务、维护权益、促进发展的工作思路,健全儿童福利制度机制,完善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让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好地转化为孩子们的获得感和安全感。

  制度建设更加完善。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聚焦困境儿童基本生存权、健康权、发展权,从基本生活保障体系、医疗康复服务体系、公共教育保障体系、心理健康关爱服务体系、人身安全保护体系、法定监护责任体系等六个维度加强制度支撑。目前,全区集中养育、分散养育平均保障标准分别为每月2237元和1899元,较“十三五”末均提高了20%以上。与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及慈善帮扶相衔接的新时代困境儿童福利保障体系正在加速构建。

  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盟市级儿童福利机构全部完成“养、治、教、康、安”一体化功能升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服务平台全部实体化运行,全区儿童福利机构特殊教育实现全覆盖。

  关爱服务更加精准。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稳步推进,民政、司法、公安等13个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协同保障机制,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识别更精准、保障更及时;民政、教育等9部门建立了“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的农村牧区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留守儿童委托照护制度全面落实。流动儿童享有居住地基本关爱服务清单扎实落地。“明天计划”“添翼计划”“福彩护童”“助学工程”等助医助学项目,关爱帮扶困境儿童超6000人次。(记者 赵曦 梅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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