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团队奔袭千里,只为尽快扣押一台涉案挖掘机,让生态修复资金早日到位。这是一场与时间的赛跑,也是一场守护绿水青山的坚决行动。

周某、王某二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开采5863.74吨硅石,情节严重,构成非法采矿罪,呼铁法院依法做出判决,判令二人连带赔偿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20余万元。二人收到生效判决后拒不赔偿,呼铁法院综合审判庭将案件移交至执行局,依职权启动执行程序。
因被告人涉案较多且均存在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的情况,导致本案案发地点的生态功能得不到修复。为保障生态修复资金及时到位,执行干警多方查找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发现其名下有一台挖掘机能够扣押处置,但是这台设备正位于偏远荒地,存在被盗或损毁风险。
呼铁法院立即协调当地公安机关,执行团队赶赴车辆所在地办理扣押手续。考虑到设备无法启动且停放环境不安全,执行团将挖掘机转运至法院指定保管场所,保障了生态修复资金及时到位。
呼铁法院将继续以环资案件执行为抓手,深入开展各类专项行动,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灵活运用各项强制执行措施,高效处置涉案财产,切实提升执行质效。(韩立波)
【纠错】 【责任编辑:杨腾格尔】

